【文字版】富阳区住建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29  11:14:31    作者: 区住建局    来源: 区住建局    点击率: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有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杭州·富阳”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杭州市富阳区住建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61709150,地址:杭州市富阳区天河路108号,邮编:311400)。  

(一)主动公开

2022年,针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区住建局主要通过“杭州·富阳”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为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区住建局还采取报刊、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通过“杭州·富阳”门户网站、“富阳建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政府信息178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206件,其中18件属于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已经告知申请人,其余公开信息已依法及时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住建局第一时间做好重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工作。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富阳建设”同步发送部分重要政策文件,并用图文、视频多种形式对重要政策进行进一步宣传,提升政策公开的群众知晓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富阳区政府下发《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富阳区政务公开统一管理平台建设的通知》和住建局工作职能,及时调整主动公开目录架构,并明确各科室公开规范和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五)监督保障

在日常工作中严把平台发布审查关,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发布前审核,主要针对信息发布的内容是否准确,是否有错别字、错误格式和错误链接等问题;严把发布后审查关,信息发布后及时到门户网站查看发布是否有效,是否存在无效链接;对科室存在误发、漏发、错发等行为的,定期在局内部对科室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予以通报批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5

2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6

0

0

0

0

0

20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8

0

0

0

0

0

18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8

0

0

0

0

0

1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06

0

0

0

0

0

20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则,在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时效性等方面都有多提高,但是仍然存在不足,一是发布积极性需要提高。不同科室供稿积极性不高,导致不同栏目栏目发布的信息数量不一样。二是部分信息存在错别字。局办公室在审核发布内容时,发现部分内容错别字较多,需要提示对信息的撰写能力。

2023年,我局将会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提升对各科室的信息统筹协调能力。一是对照各科室职能,根据工作内容,确定各科室全年需要发布的大致信息数量。二是做好培训,开展常见错别字及错别字检查方法的培训,同时把好审核关,拒绝劣质信息滥竽充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区住建局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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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版】富阳区住建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29  11: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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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有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杭州·富阳”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杭州市富阳区住建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61709150,地址:杭州市富阳区天河路108号,邮编:311400)。  

(一)主动公开

2022年,针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区住建局主要通过“杭州·富阳”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为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区住建局还采取报刊、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通过“杭州·富阳”门户网站、“富阳建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政府信息178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206件,其中18件属于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已经告知申请人,其余公开信息已依法及时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住建局第一时间做好重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工作。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富阳建设”同步发送部分重要政策文件,并用图文、视频多种形式对重要政策进行进一步宣传,提升政策公开的群众知晓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富阳区政府下发《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富阳区政务公开统一管理平台建设的通知》和住建局工作职能,及时调整主动公开目录架构,并明确各科室公开规范和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五)监督保障

在日常工作中严把平台发布审查关,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发布前审核,主要针对信息发布的内容是否准确,是否有错别字、错误格式和错误链接等问题;严把发布后审查关,信息发布后及时到门户网站查看发布是否有效,是否存在无效链接;对科室存在误发、漏发、错发等行为的,定期在局内部对科室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予以通报批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5

2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6

0

0

0

0

0

20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8

0

0

0

0

0

18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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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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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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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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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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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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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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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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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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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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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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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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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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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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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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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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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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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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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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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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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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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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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则,在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时效性等方面都有多提高,但是仍然存在不足,一是发布积极性需要提高。不同科室供稿积极性不高,导致不同栏目栏目发布的信息数量不一样。二是部分信息存在错别字。局办公室在审核发布内容时,发现部分内容错别字较多,需要提示对信息的撰写能力。

2023年,我局将会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提升对各科室的信息统筹协调能力。一是对照各科室职能,根据工作内容,确定各科室全年需要发布的大致信息数量。二是做好培训,开展常见错别字及错别字检查方法的培训,同时把好审核关,拒绝劣质信息滥竽充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区住建局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